142.第一百四十二章(改bug) (2 / 5)
茕芜很擅长把天聊死,因为他的思路从来和别人不在一条线上。也得亏不在一条线上,所以他又时常能强行把天再聊回来。他给自家大青牛顺了会儿毛,便拍拍牛鼻子让阿牧自行去旁边活动,嘴里则漫不经心地道:“说起来,约莫五十年前我便听说过花……班施主的名号,然而那时候缘分未满,倒不知此番相遇,班施主竟已经达到了元婴修为,贫僧自愧不如。”
“……运道罢了。”班岚一愣,随即莞尔,“茕芜前辈的名声,我等更是久仰。只可惜当时年幼,没能目睹三城邪修覆灭之景。”
被这家伙一提醒,班岚才算是想到了自己这逆天的修炼速度。实话说,他这段时间都是在高度紧迫的压力之中尽快攀升修为,根本没去想自己的修炼速度合不合理这件事;现在想来,这速度确实有点……不合理。
不过班岚他们对茕芜的“久仰大名”,可不是虚的。
君级佣兵,必然是以一人之力干过影响一城、一国、一境乃至一域的事情的,茕芜自然不例外。他干的事情吧,比魔头还像魔头,比佛修更佛修。
约莫六十年前,茕芜于半步元婴之时,屠城三座,然后超度了所有亡魂,彻底进阶。
他屠的是南部荒域的三座魔城,或者说邪城,说白了就是一些邪修的聚居地;据说是当时茕芜接了佣兵公会的一个任务,要去端了其中一名邪修的老巢,结果到了地方,茕芜一个恍然,觉得是时候把这三座城都给灭了,就不顾自己的修为过低,凭着一股子直觉就直接上了。
赤足踏尸骨,三城亡魂三城魔;鲜血染僧袍,半边白骨半边佛。
说的就是茕芜屠城。屠完三座魔城,茕芜整个人大半边身子都被剔成了骨架子;他却盘腿裹着僧袍,坐在尸山血海之中念经超度亡魂。亡魂全数超度,他进阶元婴,天降九九八十一道紫金雷,顶级的天劫,也是顶级的馈赠。
这么个风云人物,一言不合就干了件了不得的大事。他自己却跟个没事人似的,成功进阶后还不忘了提着任务对象的脑袋去佣兵公会交任务。据说,当时那个分会驻点拉起了最强戒备,就怕茕芜一言不合闹公会。茕芜自己照常交了任务,然后被授予了一枚崭新的佣兵牌牌,上书:
君级佣兵,佛魔茕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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