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开门走,绕到西窗草丛里,拣之前扔出的书包和运动鞋——逃跑是体力活,得把拖鞋换掉。
最后背上书包直奔蓝色大门。
一路都是粉色的合欢花,月光里格外好看。
可惜路上碰到了蒋大头——他爸的酒友。但明明半个小时前已经离开,为什么又回来?
谭壮壮不知道他回来干什么,也不关心,他只想不被他看到。可是狭路相逢,不被看到是不可能的。
那就不要被他看出他正离家出走。
他收住脚步,用正常走路的速度和对方相遇,先开口招呼:“大头叔叔。”
像平常每一次一样,一副受气包触霉头的模样。
他很早就知道:朋友的孩子这种生物,是朋友在场才有意义的。
而对他这种朋友不喜欢的孩子,那有意义的场合只有一个:忽视和不理自己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可以装作玩笑向朋友提一嘴,然后那孩子准会挨打,最次也是耳光,助酒兴最好。
从无数被阴然后挨打的经历,谭壮壮知道一定要和他打招呼,但再多也没必要。蒋大头从不敷衍他,最多是不在意地“哦”一声,然后离开。他希望他这次也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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