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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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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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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县丞不解,暗道这堂堂状元怎么不知朝廷律例,不过只当他是动了恻隐之心,便解释道“弑夫乃是纲常大罪,阿清已经付诸行动,令怒山带伤,死罪断不可赦。

        也就是因为她嫁的是蛮人,才位之不值。要是她丈夫是人族,那我们更不须这般犹豫。”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此乃圣人所定的三纲。弑君、弑父、弑夫,都是不可赦的大罪,太祖皇帝在日,定判凌迟,后来的仁宗皇帝不忍,才减轻了刑罚。

        叶行远不是不清楚本朝律法,但他毕竟是第一次断案,习惯了现代社会的思维,一时间未曾反应过来。如今得秦县丞提醒,反应过来,不由喟然长叹。

        于轩辕世界的法理,阿清确实该死。而为了平息县中蛮族的骚乱,她也不得不去死。

        叶行远升堂审问了阿清,正如诸人口述案情一般,阿清当堂供认不讳,承认了自己受苦不过,故而存了同归于尽的心思。怒山那日喝得酩酊大醉回来,对她又是一顿好打,之后在床上沉沉睡去。

        阿清取刀乱砍,只见一片血泊,也不知生死,便出门到县衙投案。她年纪幼小,又因恐惧和慌乱,说话往往前言不搭后语,但大致情形都可以问得出来。

        按说人、蛮、妖不可通婚,但在这边境之地,也不管此事。当初阿清家里欠了怒山二十两银子,适逢年关还不上钱,便将其女典之为妻,此事有邻里为证,也是真事。

        阿清婚后的生活苦不堪言,亦有佐证。除她自述之外,旁证甚多,就连怒山也没有否认。

        阿清父母涕泣道“每日天不亮,我家阿清就要出门挑水砍柴,日升之前就得为一家做好早饭,稍晚一刻便是拳打脚踢。她身上常年带伤,人尽皆知。

        阿清每每回娘家哭诉,也不敢多待一刻,若是被怒山发现又是一顿饱打。我家女儿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鬼迷心窍,还望青天大老爷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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