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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偏执暴君的掌中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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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 (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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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碗落桌,磕出了声响。叶十一后悔不迭,就那么两枚铜板,换这一壶喝下去更渴的茶,属实不太明智。眼下倒好,身无分文了。

        刘匪头是个聪明狡猾的人,聪明狡猾之辈,少有不会察言观色的。聪明人,见对方那一举一动,便明白何处是可趁之机。

        他扛着碗口粗的胡刀,摸了摸昨儿刚剪的胡渣,新近掳来的压寨夫人手艺不行,修剪得参差不齐,但好歹露出他山大王的完整脸面。

        刘匪头自信昂首,往叶十一旁边大马金刀一坐:“小兄弟,这家老板坑人着呢。喝了他的茶不仅不解渴,反而愈想喝,再去买茶,就这么着他的道。”

        叶十一望向他,有那么须臾的愣怔,嘴角轻轻撇开,似在谢他好心提醒。小将军点了点头。刘匪头摸摸鼻尖,眼皮稍低,复又抬起。

        叶家少爷不在马上拉一只穿云弓对准敌将时,浑身杀伐炼就的戾气与凶悍,尽皆掩于清秀漂亮的皮囊下。

        有人说,看见叶十一,就仿佛看见了长安。盛世伊始,万象更新,百国来朝。这般漂亮的模样,就该在王朝最鼎盛时,立于金碧辉煌的丹陛上,在帝王身旁,或是接天的灯楼上,迢迢无垠万家灯火,那时火树银花,人们一转眼便能瞥见的美貌。

        刘匪头心想:等老子有钱了,一定要买最快的马,穿最好的衣,搂最美的情人,吹响声最大的唢呐,敲敲打打,过玉门关,翻越大漠、长河与高山,去长安。

        去长安。

        刘匪头问:“长安人?”

        小将军笑了下,轻轻点头。

        刘匪头又说:“长安是个好地方。”发自真心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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