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珠暗暗心惊,看来穷的只是他们,别人还是有钱的,不然谁舍得下馆子?
以前张春花他们来赶集,都是早上吃饱了才出门,忍着饿把东西卖完,然后在买需要的东西。
走后又背着东西走两个小时的路,晚上回到家才能吃饭。
如果让他们花钱来下馆子,打死他们都不会来!
用张春花的话说——她有下馆子的钱,还不如买只猪崽回去养,猪崽养大了还能吃肉。
顾明珠背着背篓走进了饭馆,多少有点显得突兀,正在里面吃饭的人,纷纷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不过也仅仅是一眼,随后又各自吃各自的了。
顾明珠扫了一眼坐在这里吃饭的人,穿着和她有着很大的区别,他们的身上的布料都是棉布,而她身上的都是粗布,穿着不透气不说还不保暖。
顾明珠背着背篓站在酒楼里,她那一身清冷的气质,让人想忽视都忽视不了。
饭馆里眼尖的小伙看见了她,一脸热情的迎了过来招呼她:“姑娘一个人吗?炒菜还是吃面?”
小伙名叫安石,是这家酒楼掌勺大厨的表侄儿,也是因为这层关系他才能在这里干活。
平时帮忙招呼招呼客人,打扫打扫卫生,简单还轻松,又能有一份不错的收入。
他并没有因为顾明珠的穿着和打扮轻视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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