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军作战,难免要舞刀弄枪,所以袖子短一些,反而利落。”知府罗本一边起身带领大伙朝外边走,一边笑着解释,“这上面的两个衣服口袋,是装记事本和炭条用的。临时想起什么事情来,或者接到命令怕记不住,直接拿出炭条,就能记在纸上。如果是在家中,就没必要用炭条了,毛笔或者大食人传过来的天鹅笔。”
“炭条?”宋克皱着眉头追问了一句。
“就是把木柴烧黑了,然后削尖成小棍子。在纸上也能写字,不过硬得厉害,丝毫体现不出书法造诣!”罗本看了他一眼,非常耐心地解释。“大伙都不太爱用。但这东西实在简单方便。不怕写出来的字无法尽快干掉!”
“那天鹅笔呢,又是什么东西?”章溢想了想,继续刨根究底。
“是用天鹅翅膀上的大毛,修剪出来的笔。沾一种比较稀的墨汁来写字。字迹很细,一小张纸上,就可以写几百字。”罗本笑了笑,继续解释,“是由大食人那边传过来的。沾一次墨汁,可以连续写小半页纸,干得也快。咱们总管府以前誊抄公文的时候,经常用这种笔。不过最近用得也少了,大总管找黄主事帮他做出了一批全钢的笔头。安装在木柄上,可以跟毛笔一样书写,并且能存住很多墨汁,字迹也和天鹅笔写出来一样清晰。就等工坊里边把制造这种笔头的机器弄出来,就能大批地制造,然后交给商号发卖。是个人,如果喜欢就能买一支用!”
“这花样可真够多的!”章溢没想到一支写字的笔,也能弄出如此多讲究来,笑着摇头。
“这才哪到哪,比这复杂的,有的是!”罗本想了想,笑着反驳,“比如你衣服上的扣子吧,原来咱们都是用丝绦打结,现在,有木制的,有贝壳磨制的,还有石头做的。最名贵的,则是那种玻璃制的,晶莹剔透,颗颗都像和田玉一般。形状也各式各样,圆的,方的,菱角状的,甚至蝴蝶翅膀状的,花样百出。如今扬州城里的殷实人家,谁家女眷没几件用了玻璃扣子的衣服,都不好出门走亲戚!”
“噢?”章溢和宋克两个抬起胳膊来,仔细端详。怎么看,都怎么觉得没必要如此浪费功夫和材料。罗本却继续笑着摇头,指着二人衣袖口后面的三颗扣子,继续指点道,“二位还别觉得多余,每个扣子,都有其用场。前面扣衣服的罗某就不啰嗦了,谁都知道是干什么的。而这三粒扣子,二位知道起什么作用么?”
“不知道!”章溢和宋克老老实实地摇头。
“你抬起衣袖擦一下汗试试!”罗本促狭的笑了笑,低声提议。
二人闻言举袖,刚好把扣子贴到了脑门儿上。立刻大笑起来,摇着头道,“好你个清源兄,我等还以为你是个厚道的,居然也学会了捉弄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