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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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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同牢 (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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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恭必戒、毋违舅姑之命。”

        父母二位大人说过,才轮到她母亲陪嫁来的丫头,如今的庶母。

        “尔悦听於训言、毋作父母羞。”

        “虽不敏,敢不从命。”

        回答过后,周岳颖又是四拜,才由陪嫁过去伺候的婆子、侍女引路出门登上那个做工考究,用上好木材雕刻有八仙过海、麒麟送子等喜庆图案,饰以红黄绸缎和各种彩带的马车。

        仪卫在前,迎送者乘车于后,便是嫁妆,亦是从周家便随着马车而出,田产、房产、铺子、家具、摆设、胭脂水粉、饰字画、古籍文房以及药材香料,不知道过去多久才算是一个完。

        嫁妆乃是女子出嫁后的私房,虽说男女尊卑已定,但是为了保护女性的权益,中国古代便已经在七出之条外有了三不去的规定,便是嫁妆亦是受到大明律保护的。假若是离异,嫁妆也可以自行带回,除非一些特殊的情况,夫家是不可以有所侵占的。

        陈文已经先行策马返回,坐在车中,周岳颖知道,若非是嫁与陈文,大抵还是要坐着花轿前往侯府。

        按照周礼,新娘子出嫁是要乘车而行的,甚至到隋唐时亦是如此。不过到了明时,乘车出嫁早已是过去式了,取而代之的便是花轿。

        据说,金人搜山检海捉赵构之时,有一次在明州,也就是如今的宁波府击溃了赵构的护卫,赵构借助于一位宁波姑娘的帮助才逃过了金兵的追杀,那姑娘还给当时已经饥寒交加的赵构做了一顿热饭。后来岳飞、韩世忠几次大败金兵,赵构安枕无忧之后便下旨找寻那位姑娘,几次未果,便下了旨意,允许明州姑娘出嫁可用四人銮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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