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现在的局面打下去,慕容垂攻打邺城这一仗,是肯定会失败的,区别在于大败还是小输,而对慕容冲来说,最重要的其实是他实力的扩大,而非他叔父实力的衰减。
慕容冲反正已经不可能再反正重新归附秦帝国了,如果就这样还白白帮着秦帝国剿杀自己的叔父,那是属于脑子有问题,给别人做嫁衣。
聪明如李日飞,当然不会这么做。
就在这个时候,邺城以北一百多里处,一支精锐的骑兵正在全速南下,领头的赫然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少年。只是,他虽然岁数小,可是他的白马,在无数黑马群里,显得分外耀眼,而且,大部分人都是穿的牛皮甲,唯有他穿的是铁甲。
看他们的打扮,显然也是一支鲜卑人的军队,而且出人意料的,是那少年旁边,却是一名中年美妇,可是她也是一身甲胄,看起来英气勃勃。
“前方就是滹沱河了,过了那儿,就是邺城了,翼圭,这一次我们冒得风险,可实在是太大了。”那美妇不忘了对少年说道。
少年想了下,道:“母亲,我们别无选择,只有这样,才能让所有的宗族愿意暂时拥戴我,也只有这样,我才有机会建立威望,取得大家的支持,再说,我相信李先生。”
美妇听了,没有说话。
少年却问道:“母亲,您的意思呢?”
“不,没有我的意思。”美妇嫣然一笑,倒是颇有几分风姿,“我的儿,你现在,是新的代王,是我们代国的国君,上上下下,都必须听命与你,我也不例外,而且,我相信你是对的。”
少年听了大为高兴,信心大增,道:“母亲,这一次李先生真是咱们的及时雨啊,不但帮助我登上了王位,还给我出了这么好的主意,让我能够带着饥饿贫穷的部族,重新获得这样的机会,李先生真是我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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