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叫作林晚晚,一生气就会变成小河豚,学习大过天,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他这个多金花美男去上自习的女孩让他第一次真正学会了一个词汇——喜欢。
晚晚,你知道吗?
原来喜欢一个人就像是遇到了一场从天而降的大暴雨,我站在你门外,几次想要敲开你的门,问问你是否可以进去避雨,可是又不敢,只好一直站在大雨中,任冰冷的雨水将自己淋个湿透。
暮沚的告白实在是太含蓄了,神经大条的晚晚根本难以消化。
她愣了一下,一时冲动,脑袋发热地伸出手轻轻在暮沚脸上捏了一下:“看在你今晚请我吃了那多好吃的,还借给我好看的裙子穿,我就大人有大量的原谅你了!”
暮沚握着方向盘的手稍稍一动,眼角余光落在了晚晚绯红的脸上,看来用红色的气泡酒伪装成可乐是个不错的建议,回去要给叶晨记上一功。
车里又安静了下来,暮沚微微弯了下嘴角:“林晚晚,其实我一点都不讨厌你。”
车子稳稳当当地停在了晚晚舅舅家前的马路上。
晚晚晕沉沉地晃了晃脑袋,条件反射地问:“不讨厌那就是喜欢啰?”
暮沚闻言竟然笑了,看着他低头浅笑,皓齿微露,她竟然有一种看见冰山融化,暖风拂面的感觉。
他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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