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发炮弹射入人堆之中,在巨大的撞击力之下,原本发脆的炮弹顿时四分五裂,一下子分成十几块不规则的金属球,在人群之中胡乱的肆掠。
在装备渡河这么密集的情况之下,一发炮弹下去,就有几十个人被炮弹炸成破口袋一样,血肉模糊的一片。
十发炮弹之后,顷刻间那些来势汹汹的女真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完全被吓呆住了。
接着投石机和弩箭开始开火,尤其是那投石机的抛飞出去的都是一个个巨大的陶制油罐,被点燃了直接的砸过去,变成一个个燃烧球。
在中国古代,一直都有利用石油的记载,甚至到了明清时候还有用石油烧墨的记载。虽然大规模开采石油做不到,但是那地表石油可用。
早在一千九百年以前东汉所著的《汉书.地理志》就记载道:“高奴县有洧水可燃”。
高奴县指现在的陕西延安一带,洧水是延河的一条支流。这里明确记载了石油的产地,并说明石油是水一般的液体,可以燃烧。
唐李吉甫著《元和郡县图志》,描述了玉门地区石油的显示和用途,特别是石油用于战争的情形。
“石脂水在县南有苔,如肥肉,燃之极明,水上有黑脂,人以草取,用涂鸠夷酒囊及膏车,周武帝宣政年间,突厥围酒泉,取此脂燃火焚其攻具,得水逾明,酒泉赖以获济”。
可见当时酒泉城之所以得以解围,全赖用石油燃烧以焚毁敌之攻城工具。
到了大宋时期,在京城汴梁设石油加工作坊“猛火油作”,利用石油、沥青掺于火药的配方以制作火攻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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