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他这辈子见过最美的,活的nV人。
何念生踩着四英寸的高跟鞋走过来,表面笑颜生花,实则咬牙切齿。
她走之前在车里又被叶凤川压着弄了一次,只是用手,但他戴了有母族纹章的戒指。那玩意冰得她浑身颤抖,握住他大衣肩头急促喘息,听得司机车速飚到飞起。
她从前觉得叶永初难Ga0,是因为他品味太高,曲高和寡,她又没什么经验,在灯红酒绿的曼哈顿上流社会显得像个土妞,后来发现叶永初就是喜欢她土,误打误撞,让她正中靶心。
但叶凤川,她根本不知道他有什么喜好、什么弱点。莫名其妙地,就成了一条船上的凶手和帮凶,这种被人掐住七寸的被动感觉,简直b让她再去百老汇给那帮西海岸暴发户跳摇摆舞都难受。
她知道人都有弱点。她摆脱眼前的困境,只是时间问题。
但总感觉哪里不对。
那种来自第六感的,隐隐的不安,让她非常抓狂。因为叶凤川看她的眼神,就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
她已经把过去埋葬了,不应该有人认识一个幽灵。
而假如叶凤川真的认识从前的何念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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