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胜一愣,随即明白了。
他想起李欢委托他拍卖的那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了——这货根本就是一个野生的奥特曼啊!没错,罗胜的概念中,李欢是一个有钱人,而且还是有一个有权有势的有钱人,一般这种概念固化之后,就会觉得这个人特别的娇弱,出门都需要八十个保镖跟着一起,否则连上厕所都不会的存在。但李欢不是,罗胜知道李欢委托他拍卖和制作的那些东西,都是他自己头拱地给弄出来的,而且每次李欢送来东西,罗胜都会听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发现宝藏……
虽然罗胜没有亲眼看到过李欢去开挖什么宝藏,但罗胜几乎就能笃定李欢每次送来的,都是那些隐藏在历史迷雾中的东西。有本事把这种玩意弄出来,还能活生生回来,并且还能活的非常好的人,他本身就是一个异类。也许其他的跟李欢身家差不多的年轻富豪没有仆人伺候就不会穿衣洗脸,但李欢这个异类不一样,他不仅会穿衣洗脸,还会杀人!
如果谁不信,问问看香港的那个倒霉社团……
经过李欢提醒,罗胜才想起来这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存在啊,他固然有钱,但有人敢对他递爪子的话,毫无疑问,会得到更猛烈的还击!而且罗胜的生意现在做到了国内,大概也了解了一下国内的形式,李欢毫无疑问就是那种最不好惹的,全身上下都是毒刺,碰一下就会疼一辈子那种。当然李欢也没让罗胜失望,他真的就是这样。
所以罗胜想到这一点之后,也不再纠结了。
“那你一个最近的地址,他们的拍卖会在三天之后就要开始了。”罗胜说道:“听说会有一些珍贵的古物,甚至一些贼赃,不过从黑市出来的东西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管之前的主人是什么样的人,东西是从哪里来的,黑市总是有办法给你洗得干干净净。比如说有贼从你家里偷了个花瓶,你在花瓶上写满了自己的名字,就算这些名字没擦掉,进了黑市之后,黑市的卖家就能保证你和这个瓶子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你还觉得有关系的话,他们能让你觉得‘真的没关系’。”
“明白了,进入这个黑市要不要邀请函呢?”李欢问道。
“不用,你知道这个黑市开始,你就有资格进入了。毕竟那个里面没什么好人,所以邀请函一类的东西根本就没必要。心怀不轨的想要抢劫卖家,买家买走了东西之后,也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是谁,所以保密工作非常严,而且搜查也很尽职,但是,唯独就是不记名制度。”罗胜解释到:“我给你一个地址,三天后是拍卖会开场,你什么都不用说,进去就好了。”
“行,这个地方看来非常适合我,那就这么干了。”
剩下的两天里,李欢开始恶补一些中国特色的文物知识,虽然李欢不怕被别人坑,更不怕被别人抢,但如果因为自己知识不够把自己坑了,那可就有点尴尬了。所以李欢眼看还有两天时间,而且这个拍卖会出乎意料地近,就连罗胜这样的人物都敬而远之的会场,竟然就在川省某个小县城……算算自己从山城过去,大概也就半天时间,索性李欢就恶补一下自己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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