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这一个词,也是中国独创,指的是生活作风有问题的一类人,在后世看来这只不过是道德问题,但在80年代初期这可以触犯法律底线的一个问题。
1983的严打运动中,流氓罪是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的,从此,流氓罪与故意杀人罪相同。
在这个年代,不管你是普通老百姓,还是领导人的子女,只要犯了流氓罪,一律从严从快查办。
上海某歌星因与多名女**往,被判了四年,还有某影星因为组织跳舞,也被判了几年。
“是不是喝多了酒没看清楚”保卫科长小心翼翼道,他也明白里面的严重性,有意为孙葵荣开脱。
“胡说,那么大的字看不清楚,我看他就是喝了点猫尿就想干坏事”人群中有人喊道。
“让派出所拘留他,我们不能白给他看。”一个女工狠狠道。
“对,拘留他,拘留他”
周凤和看看陈世法,“报案吧,这件事,厂里处理不了。”
陈世法没有说话,他又点上一枝烟,“先把烟酒公司的人叫过来,人是他们的人,事出在我们厂,我们不能就这样直接把人送进去。”
周凤和没有再坚持,这似乎不违背原则,“那先把孙葵荣带到保卫科,等烟酒公司的领导过来再说。”
“大家散了吧,该上夜班上夜班,”武庚指指两位妇女,“你们,让厂里的车送你们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啊,不要有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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