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语速很快,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情况,然后说道:“我手上的歌没有适合做主打歌的,如果你那边有合适的,能不能……”
邀歌?
这是罗杰第二次接到邀歌的请求。
不过和上次不同,这一次,罗杰并没有打算拒绝。
思考了片刻,罗杰开口问道:“你们是什么风格的乐队?你知道的,我只擅长写摇滚类的歌。”
“流行摇滚。”
吉姆连忙说道。
“这样吧,你发一份乐队的demo给我,我听一下你们的风格和特点,如果有合适的,我会联系你。”
罗杰很干脆地答应了下来,随后话题一转,说道:“不过,吉姆,如果你们确定要用我写的歌,具体的价钱要跟我的经纪人去谈。”
如果仅仅只是吉姆自己,那罗杰送出几首歌,也是无所谓的事,除
了像《we.》或者《it’s.my.life》这种版权价值惊人的经典,价值普通的歌,送给朋友几首也没什么可心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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