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时间、加快进度,是乐队唯一的目标。
《青春》专辑的十首歌,无论是乐器的演奏,还是唱法上,难度都很低。
除了雷蒙斯的《不想长大》有些复古以外,整体的风格更加倾向于流行。
当然,这依然是一张【流行朋克】专辑,而不是【流行摇滚】专辑。
只不过流行的比重,比过去的《怪胎》和《希望》两张专辑要更重一些。
简单来说,《青春》专辑更加重视的是市场,虽然也对下一年的格莱美有野心,但罗杰却没有对这张专辑报以太大的期望。
为格莱美准备的重头戏,是混合金属风格的《黑色》专辑。
市场和专业口碑兼顾不是不可以,罗杰大脑里有足够多出色的作品,只不过这样的专辑,每年有一张就够了。
再多,对乐队本身也没有多大的帮助,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
“直到你愿意和我一起,逃离地球。和我逃跑吧,你可以将它写在手上。我们一起私奔吧,如果你愿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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