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明星都有各种各样的陋习,区别只是在于是哪一种,或者哪几种。
像罗杰这样,仅仅只是好色和嗜酒,在北美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绝对可以被归入“绝种好男人”那一类了。
“酒有了,晚餐……算了,等服务生送行李上来的时候再叫好了。”
罗杰用五秒钟的时间做出了决定,拿着酒、杯子以及冰块,坐到沙发前,打开电视。
“欢迎收看今日热点,以下是本期节目的主要内容:著名乐队【darkness】驾临圣地亚哥,当地粉丝狂欢庆祝……”
一段风格无限接近【晚上七点钟换台也没用】的开场白之后,屏幕上出现了一群嬉皮打扮的少年,举着印有罗杰三人头像的海报,以及支持乐队的标语,在一座剧院外集结。
人数虽然不多,但从摄像机拍摄的角度去看,却营造出了一种大游行一般的气势。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仅仅只看电视画面,罗杰根本想不到,到场的仅仅只有一百多个最狂热的粉丝。
这名摄像师,绝对配得上他的薪水。
尽管演出的时间是后天晚上,但这帮粉丝们提前两天,就来到了演出的场馆之外,期待着能够遇到前来排练的偶像们。
当然,更有可能是提前安排好的,做给媒体看的一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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