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的就要少了很多,都是零零散散的,但摇滚圈子这么大,哪怕将范围局限于北美,只有十分之一的乐队会购买罗杰的歌,那也是相当庞大的数字。
除了少数送人情的特例,罗杰“卖”出去的歌,尤其是委托给公司运营的作品,签订的都是长线分成条款,而且其中有一半以上都包含“歌曲版权收入分成”,而不是仅仅只有收入分成。
或许一次性的收入低了些,但每卖出一首歌,罗杰都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持续收入。
单从词曲版权收入这一点上来讲,罗杰已经算是站在了乐坛顶尖的水准。
当然,这主要是靠以量取胜。
有许多流行音乐领域的词曲作者,单首歌曲或者单张专辑的收入要比罗杰高得多,但作品数量却要差得远。
除了乐队的收入分红之外,词曲版权收入,在罗杰的个人收入中也要占很大一部分。
“原来是这样。”
听到胖子的话,罗杰点了点头,直接将文件翻到最后,看了一眼总数。
1721万美元。
“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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