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另外一位不肯妥协的市场部门总监,罗杰已经要求卢西恩-格兰奇与猎头公司接触,尽快搞定接班的人选。
在这一切都尘埃落定之后,大卫-劳伦斯才抵达了纽约,打算和罗杰谈谈自己在《美国偶像》上的投资。
“what?!”
大卫-劳伦斯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问道:“《美国偶像》是别人的了?!”
“没错。”
罗杰一本正经地说着违心的话,丝毫没有脸红的迹象:“因为我和加里他们在是否接受你的投资这件事上分歧严重,无法调和,所以在慎重权衡得失之后,我们一致认为应该将业务和股权分开,各干各的。”
如果是不了解情况的人,光听罗杰这番话,恐怕会以为是罗杰为了大卫-劳伦斯的投资,在董事会上据理力争,但因投票权的差距,反而被从这个油水十足的项目上踢出局。
大卫-劳伦斯很清楚罗杰不是这样舍己为人的性格,但仍然不可避免地被罗杰带进了沟里,往这方面去想。
当然,大卫-劳伦斯也不是那种能够轻易被人牵着鼻子走的人,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认真地说道:“罗杰,关于《美国偶像》这个项目的重大调整,我认为我应该有事先知情权,而不是在一切都结束之后才得到消息!”
所谓的“事先知情权”当然没有任何书面或者口头的协议来确保,因此也就不能成为捍卫自己权益的有效立场。
但大卫-劳伦斯仍然敏锐地找到了最佳的切入点,以“没有事先通知自己”为由,对罗杰表达自己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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