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也不得不承认,那是一次堪称经典,足以载入教科书的公关营销,亦是花小钱办大事的典型。
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格莱美公关的营销手段也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尖锐。
过去的那老一套,依然有使用的价值,但却不再是主流。
比如说传统的软文广告营销,到了现在,就只能作为辅助手段。
依然要用,但不至于太过重视。
在几年之前,乐队的公关团队,在使用预算时的主要“行贿”手段,是“借给”评委和会员们高档的播放设备,同时在赠送礼品的清单上,将规则所允许的数十美元一瓶的普通香槟,换成上千美元的高档香槟等等。
但无论怎么换,至少从规则的角度来说,这些赠礼都在规则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也花不了多少钱,如果不是想要在竞争非常激烈的年份里冲击三大通奖,小几百万美元的预算,已经是足够了。
而到了现在,每一位对格莱美有所野心的明星,在预算上的开支越来越大,一个个公关团队在使用资金的时候,也更加需要绞尽脑汁地去思考如何将利益最大化。
虽然专辑的质量以及明星本身的号召力,仍然是评奖的第一要素,但场外因素的影响,已经越来越明显,明显到哪怕是一个外行人,只要对格莱美稍有关注,也能看得出来的地步。
想要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胜出,传统的公关模式,已经走到了死路上,必须要有所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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