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之前咱们讨论的那件事。”
罗杰笑了笑,说道:“把【量子音乐】从【量子娱乐】旗下剥离出来,再把环球音乐集团从维旺迪旗下剥离出来,两家公司合并成为【量子-环球音乐集团】,就像索尼-bmg那样。但和索尼不同的是,【量子-环球音乐集团】不是【量子娱乐】或者维旺迪的子公司,而是一家独立的集团公司,【量子娱乐】和维旺迪,包括其它股东在内,仅仅只行使有限的股东权利。”
这是罗杰最近一段时间萌生出的一个想法,还没来得及和卢西恩-格兰奇深入地探讨过这个问题,不过却是和安妮、胖子讨论过很多次。
虽然同样是两家公司合二为一,但一个是全资收购,一个是合并,显然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在法律概念上,这两者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但哪怕是一个外行人都知道,一家大型集团的子公司,和一家完全独立的公司,从任何意义上都是不一样的。
对于大多数才刚刚起步的小公司来说,前者显然是更好的选择。
一个有足够分量的靠山,可以有效规避掉公司发展初期所面临的大量难题,例如资金,例如渠道资源等等,这些都可以由其背后的母公司来帮忙解决。
但对于已经站在一个行业顶端的巨头来说,背后的母公司,在大多数情况下依旧是发展的助力没错,但同时也会成为更进一步的阻碍。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索尼。
无论是索尼-bmg唱片,还是索尼-哥伦比亚影业,都是各自行业里当之无愧的巨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