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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不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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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主体夏某创作作品《响彻》时,尚未满18岁,在民法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其相应法律行为需要得到监护人的追认或撤销方能生效……”

        作者是想认真讲案例的,无奈语言实在冗长,梁静姝目光很快跳转,直接开始捕捉关键词。

        “夏某申请法律援助后,张某以其是监护人为由进行干涉……”

        “夏某的法定监护人张某作证,夏某的作品是抄袭同校学生向某而来……”

        “夏某拒不承认抄袭……”

        “双方达成和解,张某撤诉……”

        ……

        梁静姝微微皱眉。简单来说,夏某在十七岁时创作了一副名为《响彻》的油画,他把作品藏得很好,连一同居住的母亲张某都不曾发现。后来,夏某发现自己的作品被同校学生抄袭,于是申请法律援助,起诉了抄袭者。

        之后的发展就有些魔幻了,张某是夏某的法定监护人,却成了案件中的关键证人,和对面口径达成一致,最后张某行使代理权决定撤诉。

        夏某似乎闹了一阵,但无计可施,案子最终以和解撤诉终结。

        描述案情只用了半页纸,后面都是作者的分析,梁静姝却盯着案情部分仔细看了好几遍,终于觉出古怪的地方在哪里。

        起诉方,一般来说底气都要足些,这幅作品大概率是夏某原创的。而张某作为夏某的母亲,被卷入法律纠纷后,息事宁人的态度也勉强可以理解,她要求夏某撤诉,或许是想让两人私下解决,不要闹到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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