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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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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章 什么叫骗? (5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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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劳伦斯的好奇心注定得不到满足,不过这并不影响双方的谈判。

        用“拉锯”来形容这场谈判有些夸张,双方都很有合作的诚意,尤其是在大卫-劳伦斯并不缺钱,为了尽快获得第

        一笔成功的投资,也不在乎在某些细枝末节的利益上做出让步的前提下,仅仅只是不到两周的时间,双方就签署了协议。

        根据这份协议,大卫-劳伦斯将为《大卫-鲍伊》项目投资7000万美元,其中3000万美元用于支付darkness乐队的基础薪酬,剩余的4000万美元则是包含制作人团队薪酬在内的制作成本以及宣传、发行费用。

        作为回报,大卫-劳伦斯可以在发行方和乐队分别扣除百分之十和百分之三十的分成之后,独享剩余的百分之六十收益。

        按照业内的规则,这当然不会是全收入,而且也仅仅只能享受数年的收入。

        单单只是收入年限和范围的条款,就多达数十条之多,简单总结下来,主要分为三年的实体唱片销售收入、五年数字唱片收入分成,但不包含版权授权以及演出授权收入。

        三十加三十,这样的专辑薪酬,虽然距离顶级天王休-格兰特的五十加五十还差了不少,但单从收入上来讲,已经是一线顶级水准了。

        或许由于不懂行的缘故,大卫-劳伦斯并没有坚持要求第三方担保或者其它严格保障投资者权益的措施,在试探性地询问,得到反对的答复之后,就仅仅只要求派出财务人员,监督项目组的资金流向。

        除此之外,大卫-劳伦斯不会对《大卫-鲍伊》项目进行任何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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